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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9-05-21 10:12:01作者:李一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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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21年起,贵州省高考将取消现行的“3+文理综合”模式,实行“3+3”自选模式。除了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外,高考考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,从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6个学科中自选3个参加等级性考试,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。
4月8日,贵州省政府召开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。省教育厅厅长王凤友向媒体通报了贵州省政府于4月6日出台的《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,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。除了高考及高校录取将进行调整,本次改革还涉及中职教育、教育公平、学生综合素质教育、教育监管等内容。
基本原则。
——坚持全面育人。遵循教育规律,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,坚持正确育人导向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——坚持公平公正。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。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,加强制度建设,依法治考、从严治招。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,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正。
——坚持科学选才。注重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综合性,合理设置考试科目,增加学生选择权,提高选拔水平,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、有序实施。
——坚持统筹规划。按照国家顶层设计和总体要求,统筹规划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促进普通教育、职业教育、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,实施考试、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。充分考虑社会接受程度和改革实施的可操作性,积极稳妥、分步实施。